工程造价咨询基本定义及发展概况
发布时间:2019-07-22

      一、名词解释


  工程造价咨询是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、承担建设项目的全过程、动态的造价管理,包括可行性研究、投资估算、项目经济评价、工程概算、预算、工程结算、工程竣工结算、工程招标标底、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、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。


  二、基本定义


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,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,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。


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: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、投资估算、项目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;建设工程概、预、结算及竣工结(决)算报告的编制和审核;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工程招标标底、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;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核;施工合同价款的变更及索赔费用的计算;提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服务;提供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造价监控与服务;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。


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、乙级。


  1、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:


  (1)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;


  (2)企业出资人中,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%,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%;


  (3)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,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;


  (4)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(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)不少于20人,其中,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;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,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;


  (5)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(出资人除外);


  (6)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;


  (7)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;


  (8)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;


  (9)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,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;


  (10)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、质量控制制度、财务管理制度齐全;


  (11)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;


  (12)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。


  2、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:


  (1)企业出资人中,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%,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%;


  (2)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,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;


  (3)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,其中,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;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,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;


  (4)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(出资人除外);


  (5)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;


  (6)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;


  (7)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,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;


  (8)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、质量控制制度、财务管理制度齐全;


  (9)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;


  (10)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;


  (11)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。


  三、发展概况


  2012年,我国共有6630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,其中具有甲级资质的企业数量为2235家;乙级资质的企业4395家。其中专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有2273家,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数量则占据主导地位。从区域分布来看,华东地区的企业数量占据主导地位。


  2014年,全国共有6931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参加了统计,比上年增长2%。其中,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774家,增长11.6%;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4157家,减少3.5%。专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170家,增长1.8%;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4761家,增长2.1%。


  2014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营业收入为1064.19亿元,比上年增长6.9%。其中,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479.25亿元,增长14.2%,占45.0%;招标代理业务收入占9.5%;建设工程监理业务收入占20.5%;项目管理业务收入占18.2%;工程咨询业务收入占6.8%。